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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面试考官队伍,提高面试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现就继续做好面试考官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各级教研室优秀教研员。
已进入面试考官库成员的考官无需重新申报。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5.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遴选名额
(一)市属学校每学段每学科可按1—2人申报。
(二)县区直学校、乡镇中心校每学段每学科可各申报1人。
三、遴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各学校(单位)广泛宣传,公布遴选范围和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县级初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各校(单位)推荐上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推荐人选报市教育行政部门。
(三)市级审核。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培训考核后报省教育厅。
(四)省级审定。省教育厅对各地各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考官证书,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
四、遴选要求
(一)各地、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充分发动,逐级推荐,严格把关,真正把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公道正派的人选推荐上来。
(二)县区和市属学校请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1)和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教育厅师资科。
联系电话:3880396;电子信箱:hbjyszk@163.com。
原标题:关于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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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