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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石阡县选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人员3名公告

石阡县人民政府 2016-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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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县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在职在编干部职工选调县政府办公室文秘人员3名(事业编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公开选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再高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 峡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副 组 长:潘大权 县政府办主任

周明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胡宗武 县政府办副主任

鲁 明 县编委办主任

郜 芬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杨 沙 县公安局政委

王 磊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冯浩昌 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由胡宗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小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政府办、编委办、人社局等部门抽调人员负责具体办公。

二、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按需选调的原则。

三、公开选调人数

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含乡镇、街道)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中选调3名文秘人员(事业编制)。

四、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四)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6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见习期除外);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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