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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三服务”水平,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
一、选调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三)考评结合、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选调科级及以下公务员6名。
三、选调方式
考试遴选。
四、选调条件
1.本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中共党员,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敬业奉献精神;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 工作年满2年;
6.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在党政机关从事文字、行政、机要工作的;
7.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泰州市委党校(咨询电话:86886030);
3.所需材料:
(1)《泰州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或报名地点领取,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3)其他有关能证明其能力、业绩的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拟选调职位计划的比例为3︰1。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1.笔试。笔试内容以撰写综合文稿为主,闭卷形式,时间为两个半小时,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干部考察相关程序,对拟选调对象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了解文字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不递补。
(四)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市委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试用和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在市委办公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相关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市委办公室秘书处 86886030。
原标题: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部分公务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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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委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