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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全市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数
选调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其中巴马管理部1名,凤山管理部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会计、审计、财政、金融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6.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4.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和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6年11月30日起至2016年12月9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投递材料报名的方式进行。待通知笔试、面试时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1)《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