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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石城县人大机关选调1人公告

石城县人民政府 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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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6年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条件要求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

县人大机关公务员1人。

(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要求

1. 身体健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报考对象必须是县内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的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员职务人员。乡镇报考人员须为2013年以前招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县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报考人员为2015年以前招录的县直机关公务员。

3.学历、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通告

2016年11月29日前在石城县党务公开网、县政府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大办公室(县行政中心A519),联系电话:5793170。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⑴交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⑵所有报考对象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 张。⑶报考人员须填写《2016年石城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县人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对象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所要求的选调资格与条件不符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5.报考人员与选调名额原则上须达到5:1比例以上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经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考,则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入闱面试。

(三)考试、考核

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考核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考核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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