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市内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表》所列岗位条件要求。
(二)属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并经试用期转正,或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补助经费形式或经费自给形式且通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选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和交流有关规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4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在中共深圳市委党校网站www.szps.gov.cn下载《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验证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表、编制册或证明单位性质及个人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以中国邮政EMS邮递材料方式进行(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市委党校办公楼903室,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2768823,82768921,联系人:朱老师、劳老师,在面试阶段验原件)。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核。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
(三)组织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空缺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深圳市委党校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七)聘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4.zip
1、《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公开选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