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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普安县公安局考察选调11人公告

普安县人民政府 2016-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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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以考察考核方式选调3名事业人员、8名工勤人员到普安县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入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双向选择”聘用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事业人员

1、调入对象: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身体健康的事业身份人员(限男性)。

2、年龄和学历要求:32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度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见习期考核)。

4、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和具有网络通信维护能力的优先考虑。

(二)工勤人员

1、调入对象:在我县工作的身体健康的工勤人员(限男性)

2、年龄和学历要求: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度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见习期考核)。

4、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和具有网络通信维护能力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11月30日

2、报名地点:普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3、联系电话:0859-7238173

4、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交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四、考核考察

由普安县公安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听取服务对象代表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调入程序

考察结束后,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普安县公安局关于考察选调人员的公告

普安县公安局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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