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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大范围地将基层优秀公务员(工作人员)选拔到自治区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中,经部分遴选机关(单位)研究,决定放宽部分岗位遴选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办公室
(1)综合处文秘:学历由“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更改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由“学士及以上”更改为“不限”;其他条件中“中共党员”要求去掉。
(2)经济处科员:学历由“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更改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由“学士及以上”更改为“不限”。
2、内蒙古自治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参照管理单位)
综合岗位:专业由“计算机类”更改为“计算机类及相近专业、中文类”。
3、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文字综合岗位:学历由“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更改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位由“硕士及以上”更改为“学士及以上”。
4、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法律业务岗位:其他条件中的“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并从事审判、检察工作5年以上”更改为“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并从事审判、检察工作2年以上”。
其他岗位遴选资格条件不变,详见《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