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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县人事部门同意,平阳县工务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条件。
1、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公检法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4、取得会计师中级职称;
5、男性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须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镇乡工作满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2013年9月以前被正式录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2011年9月以前被正式录用);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公开选调录用人员将优先作为平阳县工务局财务统计科负责人考察聘任对象;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11月26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咨询电话:0577-58101289。
2、报名地点: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大转盘边)审批中心大院中介服务大楼503办公室,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须填写《2016年平阳县工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意见。其中教育系统机关事业人员还须征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
(二)综合评分
以中层职务担任时间、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奖励情况、学历学位情况等内容分别赋分,累加后得出综合评分成绩。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分和面试分各占50%的两项相加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面试)组织考察。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依次替补。
(五)公示、选调
拟选调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本通知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工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平阳县工务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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