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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太和县纪委监察局选调15人公告

太和县人民政府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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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 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的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科员级公务员15名(详见附表)。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1月 24日之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1月);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选调职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及其他选调条件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2016年太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1月17日在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直接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 29日;

2、报名地点设在县纪委组织部。联系人:周重建(电话:0558-8666272);

3、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

4、报名时需提交《2016年太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太和先锋网下载)。

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选调人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选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县直机关单位选调考试。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16年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比例为2:1。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如最后1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产生人选缺额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根据考察结果,由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对选调人员统一分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等手续;被县纪委监察局认为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太和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6年太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2016年太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太和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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