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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政府办等单位决定面向龙泉市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此次选调计划共3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报考“公务员职位”为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并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并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类拨款性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可报考;
3.“面向全市”职位选调范围指我市除教育、卫计系统工作人员外,其他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可按其身份性质进行报名;“面向部门”职位选调范围指除乡镇(街道)外,其他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可按其身份性质进行报名。
(二)选调条件
1.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职位学历要求详见计划表);
2. 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3. 年龄要求: 35 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16日后出生);
4. 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没有不良纪录;
5. 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6. 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委培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11月16日。报考职位对报名范围及条件的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中山路检察院对面)
报名时间:11月16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龙泉市公开选调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加盖公章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情况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调动)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重点测试招考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将按该职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体检考察阶段如入围人员确认放弃资格的,将按该职位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与公示
选调单位根据被选调对象考试和考察等情况,结合职位匹配性,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龙泉政府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调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62071(市委组织部办公室);7262228(人力社保局)。
原标题:2016年龙泉市政府办等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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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共龙泉市政府办等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