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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曲靖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曲办字〔2011〕9号)、《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4〕1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公务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计划
(一)遴选范围:全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不含省、曲靖市直管单位)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计划:市委办公室4名;市委组织部4名。
(三)遴选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望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具有《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可放宽到32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现任职级在副科级以下(含副科);
4.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考试选调:
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纪律审查的;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人员;
5.其它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