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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市社会保险局遴选15人公告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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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经研究,决定市社会保险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市社会保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职位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我市(含中央在渝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 身体健康。

6. 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符合在本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年龄等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9月30日。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二)现场报名

考生对照公告和《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岗位)报考。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考生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委托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1.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11月14日。

2. 报名地点:北部新区星光五路中兴园区三楼市社保局组织人事处,咨询电话:86789813,86788455,86868828。

3.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市人力社保局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同意后,报市社保局组织人事处。报名需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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