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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永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单位选调6人公告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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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永善县委办公室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善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永办发〔2016〕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不动产登记队伍建设,经中共永善县委、永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昭通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永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更加注重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实行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调条件、对象、范围及选调岗位数

(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国土资源事业。

3. 学历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 具有胜任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报考人员,选调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并须本人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2年以上(截至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的在职在编人员,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履行服务期限未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永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人员6人。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6年11月14 日至11月18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采取现场报名(仅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永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永善县溪洛渡镇金溪路惠仁医院旁)。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应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5张,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外考生还须县〈区〉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签署报考意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证明,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并经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卫计局或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审签)。

(四)资格审查

由永善县公开选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开选调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五)报考费用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笔试、面试成绩各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按选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1:5开考,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选调岗位数。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若有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答题,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公共科目按照《昭通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确定的公共科目范围;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1月25 日上午8:30至11: 00组织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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