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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宿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选调3人公告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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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为及时补充岗位空缺,优化人员结构,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研究决定,从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公开选调3名人员充实宿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参公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附件)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人员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选调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调事项。

市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向社会公布选调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9:00—11月1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11月7日9:00—11月10日18:00;缴费时间:2016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选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100元/人的笔试费用。完成缴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选调计划,并在有关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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