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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委下达的空编补员计划数,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开展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4人,详细职位见《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遵义市所辖县及县以下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40周岁及以下;
4.具有2年及以上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 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6年9月30日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5.2013年12月3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坚持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2日9:00—17:30。报名地点: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教育宣传科(地址:遵义市汇川区南京路218号市公积金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851-28651793,13985660291)。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照片”栏须粘贴好近期免冠红底照片),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报名期间报名。
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