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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湄潭县教育系统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9人公告

湄潭县教育网 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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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湄潭县中小学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精神,全面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落实教育视导工作,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快速健康发展。根据黔党发(2015)32号文件及《遵义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通过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拓宽用人视野,发现和挖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教学管理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分级分类管理原则;

(五)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选聘岗位及管理

1、教育局成立教育教学视导组(内设股室),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7—9人。

2、教育教学视导员每届任期为3年,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解聘后回原编制学校上课,每届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连任。

3、教育教学视导员服从局党组的领导和管理,全县集中办公,编制保留原单位。

4、工作经费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选聘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县直学校、镇中心学校(含原县直属管理期间的中、小学)校长岗位上任职6年及以上(累计)或在县直学校、镇中心学校(含原县直属管理期间的中、小学)担任中层干部及以上职务经历不少于10年(累计);

5、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7、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视导员职责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时间;

8、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选聘方式和程序

(一)2016年10月11日召开动员大会。

(二)报名:2016年10月12日 — 13日,通过个人申请报名的方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填写《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局“深改办”。

(三)资格审查:2016年10月14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示符合选聘人员名单。

(四)考试:考试形式为现场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考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6日上午9:00开始,地点: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五)组织考察。领导小组根据选聘成绩,结合选聘者的工作业绩,确定考察对象。

(六)聘任。教育局党组根据选聘者的考试及考察情况,结合各选聘者的特长及拟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

六、组织领导

教育教学视导员选聘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选聘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局党组决定成立 “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

七、工作纪律

教育教学视导员选聘工作坚持“三公开一监督”,严格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存在违纪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1、2016年湄潭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2、2016年湄潭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教育教学视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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