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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机关人员4名公告

海安县政府网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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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县发改委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县级机关部门、区(镇)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区(镇)机关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2013年8月以前录用的公务员),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在基层工作不少于三年;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转任到新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法及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核。符合以上条件者到县发改委报名。报名时由县发改委负责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调减遴选人数。

2.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基本常识,总分100分。

3.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4.组织考察。按笔试、面试总分(各占50%),合计综合成绩后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末位同分,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5.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的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按1:1的比例确定4名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等,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

6.公示与审批调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调动和任职手续。

四、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县发改委办公室(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06号县行政大楼1725室)。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电话:88859921;监督举报电话:88859910。

原标题: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海安县委组织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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