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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黔西南州委政策研究室(州全面小康建设办公室)考调事业单位人员3名公告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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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州机编议〔2014〕5号文件精神,按照州编办下达的用人计划,经研究,2016年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设办公室)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计划

州全面小康建设办公室管理人员3名。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范围

黔西南州在职在编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38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0月1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大学专科。

5.近两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现职务不满1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加分因素

1.加分条件。本次考调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享受相应加分:

(1)近5年内获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以上表彰每次加2分,累计不超过6分。

(2)近5年内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贵州日报》、《当代贵州》、《黔西南日报》、《黔西南工作》上报刊发表的理论类、调研报告类、报告文学类、新闻类、通讯类文章(凭报刊原件)每篇加1分,同一篇文章在不同媒体刊发的,以最高级别媒体记分(不重复记分),与他人合作的,按作者人数平均计算,最高5分封顶。

(3)近5年内参加州级及以上重大课题研究、撰写综合性材料(凭拟文处理签原件),获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篇加1分,同一篇材料获多级批示的以最高级别记分(不重复记分),最高5分封顶。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所加分数计入笔试折算前成绩。

2.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填写《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设办)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加分审核表》),并提供加分原件和复印件,由报名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后报考调领导小组审定。对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交《加分审核表》以及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本考调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xn.gov.cn)和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上同时发布。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17日(周末不休),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州全面小康建设办公室(兴义市沙井街1巷6号),联系电话:0859-3222809,联系人:孙锋。

4.报名办法。报名时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张,同时提交由报考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考的,须有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身份说明。

6.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经州委组织部审批,可适当降低比例。

7.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10月21日(下午2:30-5: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州全面小康建设办公室(兴义市沙井街1巷6号)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由州委政研室(州全面小康建设办公室)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统一命题、制卷、阅卷,按相关规定执行。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

3.笔试时间:在州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在州纪委第一纪工委的监督下,2016年10月22日前完成笔试工作。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xn.gov.cn)和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rsj.gov.cn)上同时发布。

(二)面试

根据考调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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