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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纪委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县具有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范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科级以下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管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业务。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具有2年(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具有2年(含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在33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均计算到2016年9月30日,按公历日期计算)。选调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岀生)。
3.年度考核均评定为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4.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家庭常住本县,根据纪检监察特殊工作需要,本岗位限招男性。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步骤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从麻阳廉政网、麻阳新闻网、麻阳政府网下载《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表中要求填写基本情况并粘贴近期2寸免冠照片,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保留底稿。
(二)资格审查。县纪委根据本次遴选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报考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笔试只考写作,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四)考察。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遴选人选的比例为1:1,
(五)录用。确定拟录用人选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六个月。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能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至19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县行政中心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5826867,联系人:舒丽)。
特此公告。
原标题: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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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纪委
麻阳苗族自治县监察局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