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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经县委研究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核准,拟从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分类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副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拔的职位、职数及要求
选配乡镇领导班子副职12名。其中: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中选配4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配4名;大学生村官中选配4名。 “三类人员”报名人选比例不足时,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综合确定选配比例。
二、报名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选配范围
各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含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医院,县直单位派驻乡镇的事业站(所)主要负责人以及担任乡镇所属部门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事业编制人员(参公人员除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含2013年选聘的村官)。
(二)资格条件
“三类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 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人选基本资格。单位在职在编,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下同),现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含本数,即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2.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人选基本资格。任现职满3年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常年扎根村(社区)里履职尽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符合前述条件且因2016年合村并组等政策原因未继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可视同现任职务报名。其他因个人原因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未继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不在其列。
3. 大学生村官人选基本资格。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具有3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4. 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先进模范人物年龄可放宽到196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任职时间可缩短1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拔对象:
1. 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 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负责工作近三年都排在全县后三分之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所在村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都排在本乡镇后三分之一的。
3.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 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70%,且优秀和称职率合计低于90%的。
5. 带班能力不强,本单位或本村(社区)事务管理混乱的。
6. 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
7. 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8. 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9. 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10.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竞争性选拔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为强化党组织的把关作用,公开考选不接受个人报名。推荐报名由乡镇事业站(所)的县直派驻单位和乡镇党委进行资格预审,经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乡镇党委推荐报名。
此次考试在“三类”人员中分类择优选拔。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考生分类,并由考生本人签署《南县“三类人员”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分类认可书》,如考生符合两类以上报名条件的,由考生本人确定其中一类参考。
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推荐的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县纪委、卫生计生、综治、信访等部门的意见。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任用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选资格。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能力。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配职位的比例一般应不低于4:1(如达到3:1比例时,应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作为参考依据;如未达到3:1比例,则核减相应职位)。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并将折算后的得分按35%计入考试成绩。
任职资历评价主要根据应试者知识学历背景、岗位经历、工作表现和荣誉奖励进行量化评分。得分按百分制折算,并将折算后的得分按30%计入考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和任职资历评价按百分制折算加权后的总得分,分别按与选拔职位数3: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规定比例时,则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35%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分别按与选拔职位数2:1的比例从到低分进入体检程序。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规定比例时,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竞争性选拔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所有入围人选中在编在岗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再进行体检。如有人员体检不合格,可从本类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排名依序进行递补。
进入考察程序后,所有入围人选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情况提交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按各类别选拔职位数不低于1.5:1的比例确定上报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对象人选。
县委常委会对差额票决对象进行集体面谈,并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好中选优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三类人员”各类别职位1:1的比例,差额票决确定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拟任人选。
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选拔任用的干部,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选任制干部除外)。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区别情况,或调整岗位,或取消任职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四、推荐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1.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
2. 报名地点:南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1132办公室。
3. 报名方法:推荐报名对象须填写《南县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报名登记表》,由乡镇事业站(所)的县直派驻单位和乡镇党委进行资格预审,经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乡镇党委派人携带有关证件材料进行集体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推荐对象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3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务任免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 资格初审合格的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由各单位到县委组织部统一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笔试、面试另行通知或以准考证为准。
5.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组织人事纪律和规定,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本《公告》由南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7-5221411
监督电话:0737-5216258
原标题:南县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 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公告
点击下载>>>1-4
1.“三类人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副职分类认可书
2. 南县择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官)
3. 南县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报名登记表(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4. 南县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副职报名登记表(村社区干部)
南县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