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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4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123名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公务员公告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 201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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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开遴选人数、范围、条件和程序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青海省省、州(市、地)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 (试行) 的通知》(青办发〔2013〕75 号)和全省公务员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办公厅等 32个省直机关面向全省市州及以下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 123 名。 参加公开遴选人员的条件为:

  (一)在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满 5 年(计算截止时间为 2009 年 10 月 27 日之前参加工作,含试用期;借调到省、市州机关工作和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的公务员;

  (二)每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三) 符合用人单位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公开遴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专业测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转任等程序进行。 各遴选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青海省省、州(市、地)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

  (二)报名地点:省直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三)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认真填写《青海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qhpta.com)下载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到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之比须大于 1:3, 对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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