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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厦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内2人公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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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厦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内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职位

㈠人秘处科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及综合文字工作);

㈡年鉴工作处科员1名(主要从事年鉴编纂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

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勤政,有工作激情;

㈢综合素质较高,有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㈣本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本市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

㈤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㈥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㈦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㈧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

㈠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有关学历、工作的材料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331636064@qq.com。

㈡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时间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1份以核对有关信息。

㈢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

㈣联系人:郑欣,联系电话:0592-2076755

四、选调步骤

㈠根据报名资格条件,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名单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秘处审核后,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㈡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提出考察人选。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秘处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德、能、勤、绩、廉综合考察。根据考察和健康体检报告(须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出具)情况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报中共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研究决定。研究同意后,根据有关程序正式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原标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厦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内工作人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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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公开选调编内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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