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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推进人才机构调整,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景洪市委、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洪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景洪市林业系统内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调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专业技术岗位1个。(具体岗位见《景洪市林业局2016年选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计划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
符合公开选调所需条件的市内乡镇林业站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景洪市选调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林业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和文字写作水平;
2.在乡镇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5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与实地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网(http://www.bnrcw.com/)、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以及录用单位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方式,面向市内发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须如实填写《景洪市林业局2016年选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聘书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景洪市林业局现场报名,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1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6:00时。
报名地点:景洪市林业局行政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人社部门和招考单位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者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景洪市林业局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景洪市林业局会同用人事业单位共同实施。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按总成绩1:1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西双版纳州人才网(http://www.bnrcw.com/)、景洪市政务信息网(http://www.jh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景洪市林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2123452
本公告由景洪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景洪市林业局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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