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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区委宣传部机关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面向全区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 选调范围
全区实施公务员法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工作扎实。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其他条件: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四、选调程序
(一)报 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9月30日、10月8日-10月9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区委宣传部1308室。
3.报名要求: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登记表》(望城公众信息网、望城新闻网下载);②身份证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 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理论素养和文字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入围考察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为3:1;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重点对入围人选的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一贯表现、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审核个人档案。
3.公示与调动。考察结束后,按程序在望城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选调对象调动(转任)等相关手续。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由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88084588(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原标题: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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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沙市望城区委宣传部
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