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经报请县编委会、县人社局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遴选)职位和数量
本次县政府办公室(含下属单位)拟公开选调(遴选)工作人员7名,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遴选)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二、公开选调(遴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县财政全额拨款正式在职在岗公务员、事业干部,历年来考录到我县乡镇、基层的项目人员(含项目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公开选调(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5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的为198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职称(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本次公开选调(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遴选)
1、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遴选)程序和办法
选调(遴选)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组织决定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9月26日
2、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巴登山 联系电话:18794730297 0937-4410991
3、符合选调(遴选)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填写《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奖励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身份等个人信息由人社局审核认定,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经提请公开选调(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笔试、面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在公开选调(遴选)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材料写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为1: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不低于1∶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遴选)岗位工作等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公开选调(遴选)领导小组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遴选)岗位的比例为1:2,考察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5%。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成员评分、公开选调(遴选)领导小组成员评分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五)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1、公示:根据总成绩,经公开选调(遴选)领导小组研究,拟定选调(遴选)对象。对研究决定的拟选调(遴选)对象在金塔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遴选)资格。公示无异议者,先借调到县政府办公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办理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遴选)相关信息在金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tzw.com/)上进行公布。
2、本选调(遴选)公告由公开选调(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7-4426123。
原标题: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点击下载>>>1-2.zip
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1.xls
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金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