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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开通公安机关民警夫妻异地分居信息平台的通知》(皖公政治 [2014]201号)、中共临泉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关于印发<临泉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组 [2008]102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优秀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人数
选调单位:临泉县公安局;
选调人数:30名。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临泉县县域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科员职人民警察。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完成公务员登记的人民警察;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起,额满为止。
报名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选调单位审核的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1、报名者登录临泉县人民政府网、临泉县人社局专网、临泉县公安局局域网,下载《临泉县公开选调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