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实优化乡镇领导班子,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的职位及范围
(一)工委组织人事部副部长1名。
遴选范围: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工作部门的副科级领导干部,黄果树镇、白水镇现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及组织委员。
(二)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
遴选范围: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门及黄果树镇、白水镇符合条件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报考的,应当担任相当职务层次的职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龄(2010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工委组织人事部副部长职位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为中共正式党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事业单位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
现任职务相当于或高于报考职位的职务层次,符合年龄、学历及职位相关要求的也可报考。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
1、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有关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采取在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发布公告,在两镇、各部门发文通知的方式公布遴选职位、数量、资格条件、方式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
报名地点:中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四楼
报名办法:此次公开遴选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一式三份《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公开遴选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登录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