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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政研室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选调条件
1.政治可靠,对党忠诚,热爱政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文笔较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男性人员,参加工作时间满两年以上,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4.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5.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2016年9月18日至21日)。通过衡东电视台、衡东县党政门户网、计算机加密通信系统发布选调政研室工作人员公告。
2.报名(2016年9月21日8:00至9月26日18:00)。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委政研室(联系人:何可人,联系电话:5238189)。
3.资格审查(2016年9月27日)。由县委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委办通知参加考试。
4.笔试(2016年9月28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选拔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适当核减选调计划。考试内容:①公文写作;②调研报告写作。笔试成绩100分(公文写作60分、调研报告写作40分)。
5.体检。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两次。
6.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基本信息、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实地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7.公示。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试用。试用人员安排到县委政研室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
1.《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选调政研室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原标题: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选调政研室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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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