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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宗教事务中心是青田县委统战部(民宗局)下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青田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编教师除外)。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有较强责任感和事业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2日后出生);
(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五)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计算至2016年9月22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2日——9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青田县民宗局办公室(青田县鹤城中路33号)。
联系人:陈 芬 联系电话:6830113
3、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时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三)考试
1、笔试:以综合写作为主。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实行总分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汇总计算总分,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排名在前择优录取。选调入围人员通过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4、考察。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
(四)选调
选调入围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到县宗教事务中心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5、未尽事宜由青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青田县宗教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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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