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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遴公务员2名公告(第二次)

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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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西双版纳州加强乡镇(农场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全州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到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原则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开遴选外语岗位工作人员2名(老挝语和泰语人员各1名)。

三、公开遴选的范围

全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县市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乡镇(农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9月9日),且在外事或涉外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遴选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及以下(受职数限制,如报名人员为副科级以上职务,本人承诺自愿降为科员职务的,可以科员身份报名);

4. 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精通老挝语和泰语,熟练掌握老语和泰语听、写、读能力,能够胜任官方翻译工作;

8.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9.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操作者优先;

10.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遴选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公布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信息公开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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