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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柯城区委宣传部下属单位选调2人公告

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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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为柯城区委宣传部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充实柯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计划

柯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衢州市范围机关(含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人员除外)。

柯城区乡镇(街道)公务员报考的须满五年服务期。本次选调五年服务期计算以进入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时间为起始,截止到2016年9月12日。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四)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五)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文字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信息

9月9日,在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www.krs.gov.cn/)上发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衢州市区西安路24号柯城区政府五楼501室,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3049747。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柯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个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报名。

(三)资格审查

柯城区委宣传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书面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等环节。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用资格。选调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 如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考察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选调职位入围面试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与报考职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

3. 考察。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选调职位入围考察人数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及考察人员与岗位适应度。

4. 体检。考察结束后,经宣传部部务会集体讨论,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选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选调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柯城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柯城区委宣传部下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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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柯城区委宣传部下属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相关附件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宣传部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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