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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中通过公开考试,选调驻深圳办事处、福建招商小分队专业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
通过公开推荐(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方式,经考试(考核 )择优选用。
二、选调岗位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驻深圳办事处专业招商工作人员1名(职位代码ZS001),驻福建招商小分队专业招商工作人员2名(职位代码ZS002)。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在岗在编干部(含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人员)。
(二)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热爱招商引资工作,熟悉经济工作,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语言表达能力;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男性;
4. 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 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 身体健康。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9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报名地点: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招商局)综合处。
2. 报名时,属个人自荐的由本人直接填写《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驻外专业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属单位推荐的,由单位填写《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驻外专业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样见附件2),报名时需填写一式叁份。
(二)考试
如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未达到4:1(含),则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超过4:1,则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由区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
原标题: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驻外专业招商工作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