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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龙泉市委组织部选调人员5人公告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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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根据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名额

此次选调计划共5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报考市委组织部部机关岗位、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岗位的范围对象:在龙泉市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并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报考市委组织部党代表联络办公室的范围对象:在龙泉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并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龙泉市户籍;

3.有一定的党务、组织人事工作经验,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为突出的文字综合能力或潜力;

4.年龄要求:部机关综合管理职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3日后出生);

干部档案管理职位年龄要求在45 周岁及以下(1971年9月13日后出生),并具有2年以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经历;

电教中心选调职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3日后出生);

党代表联络办公室选调职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13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没有不良纪录;

6.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7.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委培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本次公开选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9月13日。报考职位对报名范围及条件的特殊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地点:龙泉市委组织部会议室(523室)

报名时间:9月13日-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中共龙泉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加盖公章后,持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调动)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选调计划5倍的,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领取准考证

经审核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到龙泉市委组织部办公室(52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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