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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石泉县喜河镇委员会选拔招聘同心村党支部书记1名公告

石泉县人民政府 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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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泉县委关于印发《石泉县村党支部书记职业化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要求,为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补齐村支部书记能力短板,积极探索通过选拔、聘任方式配强配优支部书记,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党员范围内为喜河镇同心村选聘1名村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能为、敢为、善为、有为”,注重“品德好、自律好、实绩好、口碑好”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完善管理机制,通过在全县党员范围内公开选拔的方式,切实把有志于农村建设、热心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优秀党员人才选拔到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中来,进一步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选拔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选拔范围

在全县中共党员范围内选拔。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强。忠诚党的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中共正式党员两年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服务意识强。熟悉并热爱农村工作,有农村工作经验,服务群众意识强,责任心强,敢于担当,善于处理和解决农村各类疑难问题。

3.团结协作强。能处事公道正派,坚持依法办事,善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甘于吃苦,乐于奉献,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4.带头能力强。有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善于团结和带领群众立足实际,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促使农民人均纯收人和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度增长。

5.身体素质强。身体健康,能适应起早贪黑、翻山越岭的艰苦地农村生活工作需要,年龄原则上在25岁至50岁之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不符合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三、具体程序

(一)宣传动员(2016年8月29日至9月1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选拔结束期间,利用喜河镇微信公众平台、镇政府网站、短信平台、下发公文等方式公布选拔的条件、方式、工作程序等事项。

(二)报名登记(2016年9月2日至9月15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石泉县喜河镇选拔同心村党支部书记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原件和推荐材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

报名地点:喜河镇党建办(镇政府办公楼一楼)

报名联系电话:0915-6776209

(三)资格审查(2016年9月16日至9月17日)

报名结束后,由镇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对照《招聘公告》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原由。

(四)考试选拔(2016年9月18日至9月19日)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权重。笔试初录比例为1:3,面试初录比例为1:2,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中择优录取,笔试面试均由镇党委组织实施。

(五)公示

经考试选拔、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本镇和同心村范围内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喜河镇人民政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约定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对正式聘用人员一年满后,工作成绩突出的续签合同,继续留用。

五、报酬待遇

1.试用期,按照石办发【2016】49号文件执行的基础上(村党支部书记月工资为2000元,其中基本补贴60%,按发放,绩效考核40%,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进行奖励)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每月3000元工资标准,其中基本补贴2000元,按月发放,绩效考核1000元,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进行奖励。

2、机关干部兼职的,根据石办字【2016】54号文件精神,按照“身份不变、待遇不变”的原则,每人每月加发1000元工作补贴,每年根据工作绩效进行奖励,并不再承担本镇、本单位其他工作任务。

3.教育培训、职责任务、考核管理及政治待遇按照《石泉县村党支部书记职业化管理暂行办法》(石办字【2016】54号)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石泉县喜河镇委员会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镇党委另行通知。咨询监督电话:0915-6776209

原标题:中共石泉县喜河镇委员会关于公开选拔招聘同心村党支部书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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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喜河镇选拔招聘同心村党支部书记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喜河镇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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