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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东光县审计局选调4人公告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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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及《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审计局计算机审计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调方式调入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选调单位为东光县审计局。主要职责是:利用计算机信息化开展审计工作。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选调。

三、选调范围及方法

1、选调范围。全县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全额)人员。

2、选调方法。选调工作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选调方案、发布选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核、体检、正式调入等步骤进行。

3、信息发布。

选调人员信息在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www.dglss.com。

四、选调条件、岗位、人数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等次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5、国家学信网可查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8月1日。

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8月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审计局拟选调工作人员4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审计局2016年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东光县审计局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下载并填写《2016年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2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单位工作履历及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工作时间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定为准)、编制部门出具的单位性质证明及报名者在编证明《东光县审计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编制审核表》(附件3) 。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的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数。

六、招聘方式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审计、会计、计算机、土木工程等专业知识。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2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于9月1日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到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说明。

总成绩确定。按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60%来确定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二)、考察考核

1、考察考核人选确定。依据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从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考察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考察考核范围。

2、考察考核方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到被考察人工作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核德、能、勤、绩、廉。

3、由被考察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对被考察人工作思想情况做全面说明;考察小组出具考察报告。

4、考察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根据选调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核个人档案。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职称高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体检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七、调动

拟调入人选确定后,调入单位提出意见,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被调入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调入,不合格的,取消调入。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7727277

原标题:东光县审计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附件1:东光县审计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东光县审计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3《东光县审计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编制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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