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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省委宣传部选调25人公告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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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优化省委宣传部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有关规定,结合缺编情况,经研究,省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原则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公务员法》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优化机关干部来源、经历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选调人数

根据人员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16年省委宣传部机关共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5名(含省委网信办8名)。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素质优良,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为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与省委宣传部现职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相关年限计算至2016年8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16年8月25日起,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大河网、大河报、河南手机报等媒体发布选调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9:00至9月7日17:00。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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