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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拟面向全市遴选园区分局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园区分局科员2名。
二、遴选范围
全市市级机关、区市县机关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并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
3.具有大学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6年9月1日);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需满最低服务年限;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报名地点: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市质监局办公大楼807室,联系电话:0826-2330197)。
4.报名要求: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园区分局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3)近2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荣誉证书、发表的文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6)近2年内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9月 2日到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科领取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月4 日上午9:00至11:30(应试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笔试)。笔试地点:市质监局办公大楼(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人事考试网、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予以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试用
1.公示: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市人事考试网、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顶岗试用。
(七)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在市质监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相关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826)2330197
监督电话:(0826)2353901
原标题: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园区分局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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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园区分局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资格审查表
3.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遴选园区分局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