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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宣传部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市委宣传部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中共开封市委宣传部主任科员职务以下公务员5名。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中共党员;
(3)开封市市直机关及所属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员(省选调生需在基层工作满三年以上);
(4)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需要回避的近亲属关系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宣传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有文艺特长者在同等分数下可优先录用。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此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共7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前三楼311房间)。
3.报名要求:应试者需本人亲自到场报名,不准他人替代。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登记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同时将由本人填写的《中共开封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表格下载请登陆“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www.kfrs.gov.cn或开封网)一式2份一并报送。上交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名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拟遴选名额。
(3)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4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到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前三楼311房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序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