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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县的旅游产业迅速发展,已成为京津冀地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之一,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县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为游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拟从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选调部分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选调单位性质及范围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为县旅游委所属副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所需人员从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选调4名,不含教育系统。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无残疾。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全部为男性。
3、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选调人员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8月31日工作日期间。
报名所需证件: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报名地点:绥中县政府二楼人事局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6120769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执法相关法律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并列的,以公文写作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笔试的开考比例为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对职位数额进行调整。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等。
面试比例不低于2:1,在笔试开考前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3、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等额由高到低确定人选,然后进行考察,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内容。
四、其他事宜
选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原标题:绥中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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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人事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