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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溪高新区管委会2016年决定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工作人员主要面向玉溪市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岗位特殊,市内没有适合条件人员报名的,可以从玉溪市外遴选。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遴选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条件;
4、具有遴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乡镇(街道)新录(聘)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工作满2年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遴选条件的。
(三)遴选岗位、职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专业目录参照附件2:《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31日。
2、报名地点: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抚仙路86号科创大厦A座512室),联系人:向永忠,联系电话:0877-6562705;联系人:苏倩,0877-6618325。
3、报名要求:本人自愿报名,现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电子版);(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登记在某某单位,加盖当地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公章);(4)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附电子版)。
其他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它岗位;现任职务须与所报考岗位职务是相同职务层次;复印件请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且须加盖提供原件复印单位印章及经办人签名确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方式:笔试现场领取;
笔试时间:2016年9月4日下午14:30-16:30;
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拟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