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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大事业制度改革,经县教育局研究,现决定在县教育系统内竞争性选拔一名九年一贯制校长,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行公开选拔、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选拔职位
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岗位,具体任职学校由县教育局安排。
三、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三)任教育系统副股级以上管理岗位职务满2年(截止2016年8月),男性年龄41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36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选拔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采用自愿报名方式报名。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24日至26日上午10点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聘书;⑤教师资格证。②-⑤还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及入闱面试人选确定
由县教育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由局长办公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3-6名对象入闱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地点:2016年8月27日上午8:30,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2、内容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先个人竞职演说(内容自定、时间5分钟以内),再评委现场随机提问方式进行。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无记名投票并按得票多少产生2名候选对象。评委及现场投票人员另定。
(四)人选确定
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
五、公示
拟任用人选名单在石城教育网公示5天。
六、任用
(一)拟任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由县教育局下文任用,任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任用。
七、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石城县教育局关于竞争性选拔一名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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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教育局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