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科技服务团及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人才)的通知》(闽委组通〔2016〕77号)及市委组织部的有关通知精神,各县(市、区)要各选派1名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及挂职时间:平潭综合实验区乡镇副书记、委员、副乡(镇)长或一般干部岗位,挂职时间2年。
二、选派条件
1.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选派办法
采取自愿报名、单位推荐与县委组织部复核相结合的办法选派。
四、组织实施
选派干部挂职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平潭开放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省“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目标的有力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省委工作大局,切实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各有关单位请于8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函、挂职干部推荐表和现实表现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联系人:蓝国荣
联系方式:13860237639, 4822131(传真)
附件:挂职干部推荐表(在人才办公共邮箱下载wpxzrcb3735@163.com,密码:123456abc)
原标题: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关于选派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人才)的通知
点击下载>>>
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选派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推荐表.docx
中共武平县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