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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泰州市高港区选调文字骨干人员12名公告

泰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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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政策调研和文字综合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文字骨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计划选调人数为12名,岗位为区委办、政府办、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文字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1.泰州市各级机关、参照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在编在岗且使用行政编制的人员;

2.泰州市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工作能力;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10日后出生;具有机关事业单位2年以上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即1982年8月10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与现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8.符合选调岗位编制性质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公布选调公告

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本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24日。

(2)报名地点: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3)报名方式:报名主要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将电子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gghrss@163.com(发邮件时,请注明“高港区公开选调+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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