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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委宣传部所属单位网信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副科级(含)以下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进行了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男,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日);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 8月26日(双休日照常报名)
2.报名方式及地点:
①现场报名方式。
联系人:邓一心 联系电话:28680251、28680264
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市委宣传部政工科(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308号市委10楼1017室),网上自行下载《2016年株洲市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报后送市委宣传部政工科。
②网络报名方式
将相关资料扫描成图片(图像格式为JPG或者JPEG,须确保清晰),连同电子照片一起,打包后发电子邮件:306446640@qq.com
3.报名需提供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②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③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需提供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④《2016年中共株洲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和任用资格。
五、选调步骤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未达到1:5比例,可以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及相关知识。
3.面试: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申论)×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5.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市委宣传部具体实施,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
市委宣传部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遴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和转任
市委宣传部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任职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九、纪律监督
坚持规范操作,严肃遴选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委宣传部:0731—28680251、28680264(咨询); 0731—28680238(纪检监督)
原标题:中共株洲市委宣传部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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