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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嘴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石党发[2011]26号)和《石嘴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石党组通[2011]5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石嘴山市委党史党建研究室、市红十字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遴选的日常事务。
二、公开遴选人数及职位
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见《2014年石嘴山市委党史党建研究室、市红十字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公开遴选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二)具有在县、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并经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三)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四)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的人员。
四、公开遴选范围
(一)面向本市各县区基层公开遴选。
(二)按照编制经费形式,不得逆向遴选。
五、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石嘴山网、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星期三)至10月11日(星期六)18:00。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资格条件认真填写《2014年石嘴山市委党史党建研究室、市红十字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正面免冠浅蓝底1寸彩色照片、一式三份,经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时须另交本人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彩照 3张(提供同底电子版);验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部门查档公章),并附所在工作单位证明(证明内容为:参加工作时间、基层工作时间、现任职务、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是否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受处分的情况、是否同意报考等)。属夫妻两地分居的,须出具夫妻双方所在单位证明。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4、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本人同意可以调整报考岗位。
5、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