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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政府批准,现将2016年水务系统考试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名额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水务系统下属腾龙桥二级水电站水库管理中心,因机构撤销,编制划分到新成立的水质监测中心和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此次水务系统共选调8人,其中水质监测中心选调4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选调4人。
二、选调范围
本次水务系统选调,仅限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三库一线水利管理处和原腾龙桥二级水电站水库管理中心的职工报考。在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三库一线水利管理处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工作三年及以上均可报名(含三年),原腾龙桥二级水电站水库管理中心的职工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名(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申请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留存原件),交5分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2日(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至11:00。8月14日14:30至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查分办法:考试成绩公布后,于8月17日8:00至11:00为查分时间。查分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按中考、高考有关规定进行。对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试内容
水务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分值100分。
六、选调办法
根据岗位职数按笔试成绩等额进行初选(不再进行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根据近三年考核结果择优选聘。经政审和体检(尿捡)合格,办理调配手续,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递补一次。
七、原腾龙桥二级水电站水库管理中心在职在编职工安置办法
原腾龙桥二级水电站水库管理中心在职在编职工,未能选调进入新成立股室的人员,待“龙陵县水务局镇安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和“龙陵县水务局三库一线水利管理处”的人员选调到县城后,在出现的空缺岗位中进行安置。安置时,按参加此次选调考试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由本人进行选岗安置。
八、纪律要求
(一)在人社部门发出报名、考试及其它事项通知的时限内,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了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各个环节,均取消相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考试选调。
(三)在考试选调各个环节的公示期内,人社及纪检监察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为保护报考人的权益,举报人必须是实名制举报,对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四)整个考试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128855 联系电话:6121953
特此公告
原标题:龙陵县关于2016年水务系统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