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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铜仁玉屏侗族自治县选拔乡镇政府科技副职12人公告

玉屏公众信息网 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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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干部选拔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和储备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12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科技副职(股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科技副职12名。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干部。

三、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须有2年以上工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需有1年以上工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之后出生)。

4.计算工龄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

四、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报名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统一印制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报名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核实并签署意见。

(二)资格审查。按照公开选拔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准考证。县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数,可对公开选拔职位数量进行调整。报名者应对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素质、处理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参加面试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统一面试。

(四)组织考察。根据应试者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作为考察人选。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制定考察方案,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决定任职。根据面试、考察的综合情况,由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县委讨论决定。选拔职位如无合适人选,县委组织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选拔人数。县委讨论决定任职人选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决定任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科技副职,其工资、行政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科技副职任职期限为二年,根据工作需要,可连续任职,其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任职期限内,德才表现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免去其所任的科技副职回原单位按原职务级别安排工作。

(六)提拔任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科技副职任职期间,县委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德才表现,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择优选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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