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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编委研究同意,中共金寨县委党校、金寨县革命博物馆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革命传统教育现场教学教员和红色讲解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计划:公开选调革命传统教育现场教学教员5名和红色讲解员3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3名(统一选调,试用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现实表现和工作需要定岗)。
(二)选调对象: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教师)。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年龄35周岁以下且工龄满3年(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没有不良嗜好。
6、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8月9日至8月11日。
2、地点: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大厅。
3、要求: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或经组织推荐的方式。
(1)报名人员须填写《中共金寨县委党校、金寨县革命博物馆公开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处报名。
(3)报名时不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局会同纪检、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无故放弃,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县直事业单位选调。
(三)考试
一是报名人数超过选调人数1:8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不足选调人数1:8比例的,直接进行面试。二是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该岗位选调人数按比例核减取消。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是县情和党史、军史知识。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8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