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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灵山县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选拔4名公告

灵山县人民政府 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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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新圩第二中学是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县镇共管初级中学,现已建成并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建一支和谐、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新圩第二中学领导班子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一支和谐、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学校领导班子队伍。使德才兼备、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公开选拔灵山县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共4名:

1.新圩第二中学教学副校长职位1名;

2.新圩第二中学教导副主任职位1名;

3.新圩第二中学政教副主任职位1名;

4.新圩第二中学总务副主任职位1名。

四、公开选拔灵山县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的条件和资格

参加本次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事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忠于党和人民,爱岗敬业,热爱本职,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初中学校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办事,依法治教,勤政为民,清正廉洁,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二)公开选拔的对象是:报考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的人员须是现任的中学中层以上领导,现聘任在八至十一级岗位人员均可报考。

(三)公开选拔的对象须具备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后出生)。

对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上述公开选拔职位的人员,不受理报名,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五、公开选拔灵山县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1.制定工作方案(2016年7月31日前)

成立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确定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的条件、程序等相关事项,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发布信息(2016年8月3日前)

分别在我县教育办公平台和中国广西灵山网上发布信息。公布本次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工作的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时间安排和纪律要求等事项,各校要及时认真做好有关宣传和动员工作。

3.公开报名(2016年8月3-9日)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加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的人员,直接到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报名表》一式两份填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近期免冠同底一寸正面彩照3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当面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者填好《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报名表》后,于2016年 8月9日前交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

4.资格审查(2016年8月10日前)

报名结束后,由灵山县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在中国广西灵山网上公布。

5.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的考试(2016年8月14日)

(1)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工作由灵山县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考试开考比例:参加公开选拔新圩第二中学中层领导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才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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